强化执法行为监督 建立检查限量机制-即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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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法行为监督 建立检查限量机制

—南皮县以纪检监察“硬监督”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王汝汀 本报通讯员 郝 琦 郑鑫月

近日,南皮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县纪委监委填写《涉企检查备案表》,就当天到某企业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备案。这是南皮县纪委监委建立的执法检查备案制度,要求执法部门入企检查事前报告、事后备案,强化对执法检查行为的监督,进一步促进职能部门科学、规范执法,减少不必要的入企检查,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生产环境。

立足于优化营商环境,南皮县纪委监委聚焦痛点、难点、堵点、淤点,从强化监督入手,实施了一系列新举措、新办法。除了执法检查备案制度,他们还建立检查限量机制,根据实际情况限制执法部门入企检查频次,督促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涉企执法检查部门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向企业公开并接受监督;建立审批限时机制,督促审批部门出台《优化企业开办营商环境十条举措》,推动审批服务简化程序、“瘦身”提速;制定《关于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机制的监督意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在监督过程中,南皮县纪委监委突出政治监督,成立优化营商环境监督领导小组,并抽调行政审批等业务部门骨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坚持系统谋划,制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内容、措施等予以明确、细化,确保专项监督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坚持规范推进,先后组织行政执法监督专题培训、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知识储备。

为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南皮县纪委监委线上线下齐发力,不仅加大在各类场所的宣传力度,还在畅通来信、来访举报方式的基础上,拓展网络、电话举报方式,实现监督时时在线、一键直达。同时,开发南皮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服务平台,围绕行政审批服务等事项设置办事指南、服务评价、线上举报三个版块,实现“码”上反映、“掌”上办理。

为了提升质效促发展,南皮县纪委监委针对审批任性、设租寻租、选择执法、徇私枉法等经营主体反映强烈问题,督促行政审批等职能部门梳理上报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职权事项,按照权力类型、权力事项、行政主体、实施依据、处罚标准逐一进行细化明确,建立权力事项清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倒逼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以企业在建项目为抓手和切口,建立在建项目包联监督机制,开展体验式、嵌入式监督,通过交办、盯办、督办等方式,推动职能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中用电困难、水气不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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