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发布《关于二О二三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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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九江发布《关于二О二三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
本报讯(涂洪章 记者周慧超)为切实做好全市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保障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3月27日,九江发布《关于2023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要求各地各部门在今年清明期间增强安全意识、倡导文明新风、发挥示范作用、强化祭扫保障。
增强安全意识。广大群众要提高安全意识,根据人流、车流信息,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出行,采取分时分批、错时错峰祭扫;祭扫时要服从现场指挥,遵守人员分流、火源管控、交通疏导、祭祀用品管理等有关规定,防止拥挤踩踏、火患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发生;全市公墓区全面实行“三禁”,即禁止燃放鞭炮、禁止焚烧祭品、禁止使用迷信低俗及塑料祭祀用品。
倡导文明新风。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经典诵读等形式,融入追思先贤、纪念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丰富内涵缅怀故人、寄托哀思,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以更加绿色健康、低碳文明的方式表达追思;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摒弃“路祭”等陈规陋习,自觉抵制封建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推动移风易俗。
发挥示范作用。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发挥好推动殡葬改革的带头作用。要带头实行生态安葬,保护自然环境;要带头实行节俭治丧,倡导文明新风;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争做革除陋习的示范者、文明祭扫的先行者、移风易俗的推动者,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强化祭扫保障。宣传、民政、公安、林业、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发挥祭扫服务保障协调联动机制作用,为群众祭扫服务提供安全保障;各地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压紧压实民政部门城乡公墓(骨灰堂)主管责任和乡镇(街道)历史埋葬点网格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措施。坚决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活动,严厉处置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和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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