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视讯:沧州出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助力残疾人就业


(资料图)

邵玉姿

日前,河北省沧州市出台《沧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

《方案》明确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建立市、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县、乡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方案》提出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业务范围覆盖较广、岗位较多的国有企业,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23年起,国有企业每年应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定期公示。

《方案》明确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开展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

《方案》要求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根据职责分工为其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扶。

《方案》强调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帮助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的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鼓励吸纳残疾人务工。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

针对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方案》要求各地建立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

此外,《方案》强调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培训体系建设,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分类开展精准培训。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依托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机构等,建立一批市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关键词: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