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辖区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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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推进辖区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河北法制报讯(谷雅丽李丽丽)近年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水资源、水生态”这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立足监督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方面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妥善办理相关案件,监督相关部门清理水源地周边垃圾,拆除违建,全方位保护水源地饮用水、地下水安全,有效助推辖区依法治水用水,为鹿泉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1年12月,针对石津灌区周边存在违建、商铺、废弃养殖场厂房等污染水环境问题,鹿泉区检察院迅速行动,积极取得区政府支持,召集区水利局、灌区管理处、李村镇政府、大河镇政府、黄壁庄镇政府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工作方向、划分工作职责、厘清责任分工,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有关乡镇对灌区沿线违建进行详细摸排,建立台账,制定详细整改方案,违建拆除清理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清障任务,确保石津灌区渠道安全。
今年9月,鹿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收到群众线索举报,称韩家园水库疑似有垃圾漂浮。该院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发现,水库西侧入水口、西北侧岸边漂浮垃圾,存在污染水体的安全隐患,该院立案审查后向相关部门发出磋商函,该部门积极行动,聘请第三方公司清理各类垃圾,有效维护了水库的生态环境。
韩家园水库存在水污染问题,其他水库又是什么状况呢?带着疑问,鹿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又现场探查了辖区其余11座水库,通过现场勘查、无人机航拍发现,大部分水库保护状况良好,无垃圾堆积现象,且水库周边显著位置均立有禁止游泳、钓鱼、戏水、滑冰的警示牌。但是,检察人员在走访中发现个别库区存在非法钓鱼现象。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立案审查,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水库的监督管理,取缔非法钓鱼点,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开展“水资源、水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是检察机关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的深入实践,更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途径。鹿泉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该院将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探索运用“依法严惩、恢复性司法、公益诉讼、综合治理”等司法理念和手段,以检察之力努力做好“水资源、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水美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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