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检察工作当成生命的一部分"——追忆"全国模范检察官"杜东翔

“我把检察工作当成生命的一部分”

——追忆“全国模范检察官”杜东翔


【资料图】

杜东翔接待上访群众,仔细倾听他们的诉求。(资料图片)

“还有三个月就退休了,手术后我还能回到工作岗位上,站好最后一班岗……”今年6月20日,杜东翔在河南省胸科医院接受主动脉瘤剔除手术之前对爱人徐芝香说。

可惜,他没能等到这一天……

今年8月22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杜东翔,因病医治无效逝世,终年59岁。杜东翔去世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检察院分别发去唁电,对他的去世表示哀悼,向他的家属致以诚挚慰问。

他被大家誉为“活字典”

作为检察官,没有娴熟的业务知识就很难驾驭复杂的案件。只有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才能办出高质量的精品案件。

1984年,杜东翔由南阳县劳教所调入南阳县检察院工作,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由于不是法律专业出身,起初,杜东翔感觉有些力不从心,但他生性执着,从不服输,不懂就问,不会就学。杜东翔认真钻研法规法条,并细心记录。日常学习中,他总喜欢将一些有价值的理论文章进行分类整理,记录的笔记本就有数十本。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杜东翔就成为了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遇到一些不好把握的案件定性问题,杜东翔总能一句话切中要害,人称“百事通”“活字典”。公安干警遇到疑难复杂案件难以定性时,也会找杜东翔帮忙分析。

2004年,河南油田出现了大批“地下血站”,检察机关在对这一犯罪事实进行定性时,出现了“非法采集血液制品罪”和“非法组织卖血罪”之争。杜东翔根据自己对新刑法(1997年修订的刑法)的研究,提出应定性为“非法采集血液制品罪”的意见,被法院采纳。

工作中,杜东翔敢于创新,善于总结。他探索的“检察机关公诉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独创的公诉案件“列表式阅卷审查法”等先进工作经验,被河南省检察院推广。

“我要对每一起案件负责”

坚持高质效办案,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是杜东翔的价值追求。在审查每一起案件时,他都以“如我在诉”的精神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程序关,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从检近40年,杜东翔领办或办理的案件未发现一例错案。

杜东翔始终坚守着“手不能伸,嘴不能馋,心不能偏,财不能贪”的生活准则。铁面无私,不徇私情,杜东翔是出了名的,在单位被大家称为“杜闷子”“黑包公”。

2021年5月,谢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被公安机关移送宛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谢某拿着现金来到案件承办人杜东翔家中求情。“超越法律的事,我真办不了!”杜东翔严词拒绝了谢某的要求。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一个‘人情案’会造成一个‘冤案错案’,我要对每一起案件负责呀!”杜东翔说。

和生命赛跑的“铁人检察官”

2004年底,杜东翔被查出患有严重的肾功能衰竭。2005年5月,他做了肾脏移植手术。

18年来,杜东翔坚持边接受治疗边工作,始终坚守在工作一线,先后任业务监督管理中心主任、检委会专职委员等职务。2006年,杜东翔调任业务监督管理中心主任后,备案登记、审查案件、创新机制……加班加点是常事。案件管理工作在宛城区检察院起步较早,杜东翔坚持不断探索,积累经验。他探索的案件受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规定、案件流程监控规定等工作机制,对该院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杜东翔被任命为宛城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协助副检察长分管检察一部、综合部工作,主要负责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案件的办理。针对普通的酒驾醉驾案件,他带领办案团队不断总结经验,实现了在3天内审结起诉,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近几年来,杜东翔的病情加重,需要每天透析。长期的透析、扎针,他的左臂已经没有一寸完好的地方,逐渐形成的血管瘤,导致他左臂血管突出。而长时间服用抗排斥药,也导致他声带病变。2020年10月,杜东翔嗓音开始变得沙哑,说起话来很是吃力,但他仍奋战在办案一线。

杜东翔“拼命三郎”般地投入工作,被人们称赞为“铁人检察官”“宛城铁检”。但也有人对他拼命工作表示不理解,说他“傻”。杜东翔却说:“我能活到现在,是组织长期关心的结果,活一天赚一天。生命有限,可工作是无限的。我把检察工作当成生命的一部分,活着才有意义,才能真正实现我人生的价值。”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