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深耕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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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先进

记者获悉,近年来,砀山县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

深化基层治理阵地建设。持续推进镇村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县级及16个镇综治中心和176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县人民检察院在16个镇(园区)综治中心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建立“枫桥式”派出所试点1个,县法院建立“枫桥式”法庭5个;县司法局16个镇(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7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部建成。

壮大基层治理队伍构成。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打造“百姓评理说事点”“老书记调解室”等调解特色品牌,目前已经建成“百姓评理说事点”175个,成立15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67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社团和行业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93名,兼职人民调解员823名,培养“法律明白人”1037人,法律顾问全县覆盖。

创新矛盾排查化解方式。创新打造“1+3+N”多元化解模式,分类型、分行业、分区域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四说一听”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基层法庭等做好人民调解的业务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员、网格员、村干部、“五老”、乡贤等基层调解力量,对苗头性纠纷主动调处,构建“大调解”格局,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积极发挥基层自治作用。坚持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听取有想法、有困难、有矛盾纠纷的群众说事,为群众提供一个说事议事的新平台,让群众的事有处说,想说的话放心说,有事大家谈;设立村级乡贤调解室,充分发挥乡贤的榜样作用,积极参与乡村矛盾纠纷化解,用百姓“法”调邻里“事”,用群众“招”解基层“难”,用自己“贤”引社会“风”,实现群众参与乡村事务管理,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目前,“百姓评理说事点”实现全覆盖,葛集镇“老书记说事点”社会化治理创新项目获得省市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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