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隆回县:“四个一”做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今热点


(相关资料图)

“大病可以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医保部门还主动为我们困难人群办理医疗再救助,医保政策、经办服务太好了!”近日,常居外地的周女士通过微信向湖南隆回县医保局待遇保障股工作人员深情道谢。

周女士系隆回县桃花坪街道居民,女儿患白血病,被纳入低保户管理。2022年,周女士带女儿先后到东莞、北京等地治疗,政策范围内费用263218.91元,基本医疗报销了122066.25元,大病保险报销了99009.42元,医疗救助补助27145.15元。今年4月份,通过“绿色通道”制度进行医疗再救助3360.64元。

近年来,为防止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隆回县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严格实施医疗救助政策,积极推进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工作。

困难群体救助“一单结算”。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一类、二类救助对象在统筹区域内就医,出院时在医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单结算,无需群众申请。

高额医疗费用“一键预警”。变“群众依规申请”为“医保部门主动作为”,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对高额医疗费用定期进行系统大数据比对和测算,比对数据及时分发给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乡镇(街道)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大病患者生产生活情况,发现符合医疗救助的第三类对象,及时通知并协助其申请医疗救助,对因病致返贫风险较高的人员按程序纳入监测户管理。

医疗救助申报“一门受理”。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第三类救助对象,由村(社区)帮办代办、收集资料,经乡镇(街道)初审后上报县医保部门。

医疗救助审批“一表联审”。对乡镇(街道)上报的医疗救助申报资料,县医保部门组织民政部门实行“一表联审”,联审通过后及时打款至救助对象账户。同时,创新开辟医疗再救助“绿色通道”制度,县医保部门定期通过大数据比对将符合再救助条件的人员名单发送给乡村振兴部门,经返贫致贫风险评估后审定名单发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负责申报,县医保部门及时联合乡村振兴部门会审,实现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

2022年全县一、二类人群通过一站式结算住院救助15354人次,救助金额1816.64万元;门诊救助115237人次,救助金额1325.21万元。经多部门协同完成大额医疗费用属性确认、返贫风险核定、资料收集263人次。对147名对象继三重保障之后通过绿色通道实施再救助,救助资金16.73万元。(邓跃权 刘锡云)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