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秸秆禁烧管控获自治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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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贵港讯 (记者/唐正芳)4月24日,记者从贵港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在2022年秸秆禁烧管控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获得自治区奖励资金一等奖。

近年来,贵港市将秸秆禁烧管控列入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内容,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压实县市区、乡镇、村屯责任,形成县(市、区)、乡镇和街道办、村屯四级网格监管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最严格的考核、最严格的问责、最严格的处罚,加大对秸秆禁烧管控工作不力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持之以恒开展秸秆禁烧监管;从严从快处罚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实行处罚到位、取消地力补贴到位、张榜公示到位、问责到位。2022年立案查处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行为266起,案件数全区排名第三;处以罚金23.67万元,全区排名第二。

为及时处理火点,该市除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外,还通过铁塔视频监控系统发现火点3247个,30分钟及时处理率为87%;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印发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和绿肥种植补贴等政策,整合自治区项目资金500万元,以项目示范带动,实施秸秆离田和腐熟还田等措施,引导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其中离田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在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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