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精准打击涉腐洗钱犯罪


(资料图)

协同发力 一案双查

重庆精准打击涉腐洗钱犯罪

本报讯(记者 乔子轩)日前,重庆浦里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郑清华一审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洗钱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1万元。这是重庆市发挥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精准有效打击涉腐洗钱犯罪的又一成果。 涉腐洗钱犯罪助长和滋生腐败。重庆市委追逃办将打击洗钱犯罪行为纳入全市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统筹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等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沟通联络和协作配合,既依法调查职务犯罪,又深入挖掘洗钱犯罪问题线索。 郑清华案就是“一案双查”典型。去年4月,郑清华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开州区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该区纪委监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郑清华除了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挪用公款,可能还存在“自洗钱”行为。该区纪委监委及时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对接,将查处职务犯罪事实与查洗钱行为同步展开;协调中国人民银行开州支行开展反洗钱调查,查询涉案的4家银行7个账户的资金来源和去向,梳理分析郑清华及其关联人员银行账户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与公安机关联动搜集郑清华及其密切关系人车辆、房屋等资产情况,多部门协作推进案件依规依纪依法快办快结。 经查明,2021年,郑清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好处费后,将部分款项交由其亲属存入个人银行账户保管;2022年3月,他又安排该亲属将其作为借款转入他人银行账户,企图掩饰、隐瞒贿赂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其行为已涉嫌洗钱罪。 2022年,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市监委等11部门印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重庆实施方案(2022-2024年)》,切实发挥追逃追赃与反洗钱联席会议两个协调机制作用,畅通成员单位间沟通协作渠道,深入开展反洗钱查询、线索移送和结果通报等工作,共同建立起精准、高效、顺畅、联动的涉腐洗钱惩治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盘棋”工作格局。 重庆市委追逃办统筹成员单位深入研究近年来全市涉腐洗钱犯罪惩治情况和法律适用难点问题,市监委形成了关于涉腐洗钱犯罪的调研报告,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等编写了洗钱犯罪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提供工作指引。 在此基础上,重庆市委追逃办健全惩治涉腐洗钱犯罪督导机制,对涉腐洗钱问题线索实行“亮灯”督办,建立专门台账,实时掌握进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加快办理,形成问题线索发现、移交、办理、反馈工作闭环,对既涉嫌贪腐又涉嫌洗钱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办理。同时,组织成员单位分批督办重点案件,保障涉腐洗钱犯罪惩治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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