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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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开春即开工、开工不停工,努力形成大项目顶天立地、小项目铺天盖地的生动局面”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力推进工程项目安全有序开复工,是我们的职责所系、工作所需。笔者结合目前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开复工工作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

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提升项目生产质量。春节后开复工阶段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复工期间,新进、转岗人员增多,施工机械搁置较久,加之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跟不上,容易导致各类安全事故。因此,要深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以及省住建厅40条具体措施,加快构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全面责任、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五大体系”,统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采取针对性应对防范措施,真正把开复工和后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执行到位。要切实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围绕复工安全生产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五个到位”要求,严格落实“四个必须”: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共同研究布置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每天在岗,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在消除隐患、落实整改、符合要求情况下,经项目总监签发复工通知后方可复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旁站监理及监理例会等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复工自查,并严格复核。

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专项整治。工程参建各方特别是施工单位要讲好开复工安全第一课,项目部对所有务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开复工前要对所有施工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不得上岗作业。建设单位要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重点做好现场安全排查整治、危大工程管理、重大隐患整治、强制性条文规定落实、典型易发事故防范等方面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提高安全设备设施防护覆盖面、可靠度,提高规范化作业、精细化防护水平。

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科学研判施工风险,认真梳理区域工程特点和危大工程实施情况,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设施物资到位,牢牢守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底线。要督促参建各方加强建设项目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内容,严格风险管控程序,切实做好清单编制、自检自评、预核查、核查等工作,严格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的条件核查。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四查”: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危大工程”管理是否到位,查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岗前培训教育,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对未做好工作就擅自复工的项目,一律停工并依法从严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果断停工停产。

(作者单位:定西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关键词: 安全生产 市政工程 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