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桐城:保护与治理并重 推动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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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生态保护不断加强。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全市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67980亩,优化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87.19平方公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78.54平方公里。嬉子湖湿地公园、菜子湖沿江湿地、龙眠山森林公园、嬉子湖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红线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49%,生态区域完整性进一步加强。对境内5座小水电站实施“一站一策”整改,安装或改造流量计量设施,建立生态流量监控系统,实现生态流量泄放情况的实时监控。

河湖乱象有效整治。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全市设立市级河(湖)长20名、镇级151名、村级262名,另有858名村两委成员担任小微水体河(湖)长,实现河湖监管全覆盖,一年来巡河发现解决问题93处。强化河湖乱象整治,铲除历史矮圩11处,恢复河湖面积16万平方米,实施河湖连通15处、释放河湖空间5000万立方米;排查整治“四乱”问题87处,清理河湖垃圾4000余吨、水面漂浮物75吨。建立“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长效管护模式,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行动10余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9起、破坏水工程案件1起,乱挖滥采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绿盾”行动强力推进。全面加强嬉子湖国家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巡查管护,完成11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勘界立标。大力推进嬉子湖水域非法养殖问题整改,分类分批拆除相关设施,杜绝续养。严格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制定退捕渔民安置方案,建成桐城市渔政信息化中心,对重点水域进行24小时监控;由67名渔政协助巡护员和公益护渔员组成的网格管理队伍,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和禁捕巡查,湖区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坚持升级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双向发力,深入实施协同创新、数字赋能、绿色发展等十大专项行动,建成省级数字化车间3家,顺彤包装、金星包装、松泰包装获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称号,百世佳包装公司等3家企业荣获安徽省绿色工厂称号,节能环保、汽车零部件产业先后获批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选第三批国家级绿色园区,桐城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杨贤俊)

关键词: 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