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资助150万元!济南出台实施细则奖补激励知识产权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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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激励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日前,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济南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济南市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充分激发企业知识产权创新活力。

哪些项目可以获得资金资助?《细则》对资金支持重点及标准条件进行明确。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最高给予20万元/家资助、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最高给予10万元/家资助;对当年新确定的国家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建设单位最高给予5万元/家资助;对当年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 T33250—2016)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驻济高校院所给予最高1万元/家资助。

《细则》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后,对企业缴纳的贷款利息、保险费、评估费(价值分析费)、担保费给予资助。其中,贷款利息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0%中的专利权质押所占份额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最高资助30万元;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费给予40%资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最高资助4万元;评估费(价值分析费)给予50%资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最高资助5万元;担保费给予50%资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最高资助5万元。

资金活水更精准“滴灌”创新主体。《细则》提出举办强省会知识产权创新大赛,对强省会知识产权创新大赛项目给予每期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经费资助;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奖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此外,实施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资助,对当年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项、20万元/项的资助。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对确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给予每个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对确定的专利导航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项资助。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家资助。实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给予最高80万元/家资助。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项资助。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项资助。

资金落笔更高效“铺就”创新赛道。依托区县政府建设地理标志交易中心,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批准建设的地理标志交易中心,每年给予最高150万元资助,用于地理标志交易中心建设及运营发展;推进济南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加快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聚集,形成涵盖代理服务、交易运营、金融服务、法律服务等多元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每年给予最高150万元资助,用于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运营发展。

据悉,《细则》自2022年12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曹茜)

关键词: 知识产权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