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首违警告”5万余次 丽水交警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近日,丽水市民张先生开车途经市区一路口时,因一时疏忽,在右转车道直行。在收到交警发来短信后,张先生来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工作人员告知其未按导向车道行驶,但未影响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且他和所驾驶的车辆在过去的6个月时间里在浙江省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的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符合“首违警告”条件,给予其警告处罚。“真是越来越人性化了,我下次一定注意。”张先生表示。
如何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近年来,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助推丽水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进程中不断探索实践,让执法释放出“刚性力量”的同时保持温度,推行“首违警告”“轻微违法免罚”等模式,推动执法工作提档升级,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交警为电动车驾驶人戴好头盔。陈凯摄
(资料图)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持续推动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丽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颜华荣说。
据了解,丽水交警将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等15类交通违法行为列入“首违警告”范围,推行“轻微违法免罚”执法模式,将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等7类交通违法行为列入“轻微违法免罚”范围。截至目前,已执行“首违警告”5万余次。
此外,丽水交警在学校、公共厕所等有应急需求的地点,推出“限时停车位”试点“绿色停车位”,限时10分钟,缓解市民短时停车问题。
金某某,14次未戴头盔;刘某某,3次闯红灯……2022年8月,丽水交警启用更为智能化的交通违法抓拍系统,24小时自动抓拍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时使用手机、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针对未及时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晾晒曝光,将交通违法“晒”上街。“违法行为被抓拍,经人工审核无误后,系统会发送短信通知,违法当事人在收到短信后只要在违法发生日起15日内到就近的交警中队、违法处理窗口等地处理,其违法情况将不予在路边电子屏曝光。”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科科长徐经纬说。
交警在路面开展检查。陈凯摄
“您好,您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为您点赞,请继续保持!”日前,外卖小哥小陈骑着电动自行车经过市区一路口,现场交警向他竖起了大拇指,并示意其减速靠边停下,为其送上安全小礼物。
当天,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莲都大队在市区花园路与丽阳街路口启动“安全之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现场对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发放礼物,对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短短半小时里,交警对100多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的市民给予了奖励,对10多位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做出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进行了处罚。
为文明出行的市民点赞。陈凯摄
“文明交通出行靠严管,更需要交通参与者的配合与自觉。”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叶吴法说。
“叔叔,骑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头盔哦!”在丽水市莲都区刘英小学门口,“小萌警”向来送孩子们上学的家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醒。每周一,交警莲都大队紫金中队民警准时上岗,带着“小萌警”一同维持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同时引导家长和学生们佩戴好头盔,安全出行。
聚焦孩子、带动家庭、共建平安,丽水交警部门每周对“小萌警”进行培训,使青少年在寓教于乐中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掌握交通安全防范知识,让学生和家长牢记“头盔骑行、一路护行”。(王豪、陈宇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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