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规范“双十一”促销行为 维护中小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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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许雯铃摄
南宁11月3日电 (林浩 许雯铃)11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闭俊东表示,广西将针对往年“双十一”集中促销活动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维护好中小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天,广西规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指导会暨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现场会在南宁横州市举办。闭俊东在会上介绍,近年来,广西特色商品在电商领域销售表现十分抢眼,以“横县茉莉花”“梧州六堡茶”等为代表特色商品红遍全网。
据广西市场监管局统计,目前,广西网络主体超过32.6万家,螺蛳粉、百香果、抽纸成为网络销量前三位的广西商品。
但是,网络消费市场繁荣的同时,“虚假营销”“虚假打折”“三无”外卖、“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网购纠纷处理难、推诿扯皮等问题,影响了消费信心,扰乱了网络交易秩序,成为制约广西网络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瓶颈短板。
广西市场监管局网监消费处处长陆丽洁表示,今年以来,广西市场监管部门优化电商营商环境,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监管,开展网络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截至10月,共监测互联网广告41.05万条次,依法查办、转办线索1496条次,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229件,罚没173.51万元(人民币,下同)。
同时,广西加大消费投诉举报处置力度。今年以来,广西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处理消费者网络购物投诉29085件,受理20818件,为网络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442.94万元。
随着“双十一”即将到来,陆丽洁表示,广西已要求各电商平台、企业在网络营销中履行主体责任,禁止采取“虚假打折”“虚假标价”“内定中奖”等方式开展促销。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弄虚作假。不得通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进行刷单炒信。不得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
广西还要求各电商平台、企业杜绝虚假违法广告、规范直播营销,及时排查下架禁限售商品,对消费者合理诉求不得推诿拖延,同时,鼓励实行先行赔付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完)
关键词: 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