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新视野】继承类不动产业务可在公证处直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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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类不动产业务 可在公证处直接办

哈市实现“公证+不动产登记”即时办结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在市公证处窗口办理公证继承、接受遗赠后,可同步办理不动产登记了。近日,哈市不动产中心和市公证处共同推出了“公证+不动产登记” 联动办理、即时办结业务。

市不动产中心持续探索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在哈市公证处设立“不动产登记+公证”联动办理窗口,通过优化联动办理流程和信息交互方式,实现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公证继承、接受遗赠等公证事项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

据市不动产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公证”实行联动办理后,由市公证处一次性收齐公证申请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验证申请人身份,对申请人进行问询;公证部门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将公证结果信息、不动产登记申请信息及相关资料即时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部门即时办结不动产登记,自动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并将纸质证书邮寄送达权利人,实现在哈市公证处办理窗口即可完成公证事项和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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